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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Navigation关于召开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校企合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
各会员单位,有关高等院校、职业教育集团、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 〔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中,关于“以实现产学良性互动为出发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积极搭建由政府引导、行业指导、院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交流平台,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经研究,定于6月中下旬召开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校企合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经验交流。交流我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是在企校共建工科专业、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创业就业培训、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和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政策解读。邀请有关专家就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校企合作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解读;
(三)成果展示。编辑发行《山东职业教育与校企合作》一书,全面总结、展示我省近年来校企合作的显著成果,使其成为职业教育和校企合作宣传推广的有效载体;
(四)现场发布。宣布成立“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和“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装备与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动员成员单位参与全省校企合作,尤其是“校企合作公共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创业就业、职业培训和互动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与会单位
(一)参会单位:各会员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和企业代表。
(二)邀请单位: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职教办有关负责同志;省教育电视台、《现代企业教育》杂志社、《现代教育》杂志社及驻济有关新闻媒体。
鉴于与会单位比较多,每个单位限1-2名同志参加。
四、会议费用
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撰写并报送校企合作典型材料。典型材料应突出在订单式培养、冠名培养、企校共建专业、企业实训基地建设、集团化办学、技术研发创新、实习实训、创业就业培训和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突出做法、经验和成效。典型材料要客观真实,有特点、亮点,字数在3000字左右。我们将根据典型材料品质,择优在《山东职业教育与校企合作》中刊登,并确定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参会人员,于5月16日前把典型材料和《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省职工教育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31-86109138、86922252(兼传真)
联 系 人:张君伟、孙宁宁
E-mail:sdzx11@163.com
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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