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会,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选拔和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和前瞻性的劳动关系协调师,提高我省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整体素质,响应新时代对于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求,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劳动关系协调师
二、竞赛时间
2024年7月-1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
协办单位: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管理局有限公司、山东鲁粮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管理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为确保大赛的顺利举办,成立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见附件),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四、参赛人员及条件
竞赛设职工组、学生组,分设个人赛和团队赛,决赛现场产生相应奖项。
(一)个人赛
1.职工组:企业中从事人事、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职工;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2.学生组:每个院校可报5-8名同校在籍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职业指导与服务等专业。
3.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二)团队赛
1.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
2.团队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或本校学生。
3.单位进入决赛的选手不少于3人。
五、赛制和流程
(一)职工组
1.竞赛赛制
竞赛分为选拔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选拔赛由各单位按照竞赛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复赛、决赛由竞赛办公室统一组织。
2.竞赛流程
第一阶段:选拔赛阶段。7月竞赛办公室发布竞赛信息,官方发布平台为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官网(www.sdzjxh.org)。参赛单位按照竞赛内容和竞赛办公室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选拔,确定参加复赛选手,于7月25日前将复赛选手报名表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至竞赛办公室邮箱。
第二阶段:复赛阶段。8月-9月竞赛办公室组织复赛。复赛采取理论考试(成绩占比30%)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比70%)方式分期分批进行,根据得分排名确定本批次进入决赛的选手。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10月-11月竞赛办公室现场组织决赛。决赛采取分组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依据得分排名,分别确定各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选手进行排位赛,决出一等奖名次。本单位参加个人赛决赛的前3名选手形成一个比赛团队,团队赛得分为选手个人赛决赛得分相加。
(二)学生组
1.竞赛赛制
竞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各院校按照竞赛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决赛由竞赛办公室统一组织。
2.竞赛流程
第一阶段:选拔赛阶段。7月竞赛办公室发布竞赛信息,官方发布平台为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官网(www.sdzjxh.org)。参赛院校按照竞赛内容和竞赛办公室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选拔,确定参加决赛选手,于9月20日前将决赛选手报名表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至竞赛办公室邮箱。
第二阶段:决赛阶段。10月-11月竞赛办公室现场组织决赛。决赛采取分组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依据得分排名,分别确定出各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选手进行排位赛,决出一等奖名次。本校参加个人赛决赛的前3名选手形成一个比赛团队,团队赛得分为选手个人赛决赛得分相加。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团队奖、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突出贡献奖五个奖项。
1.个人奖:按参加决赛人数确定,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秀奖占40%。
2.团队奖:根据决赛成绩,决出团队一、二、三等奖。
3.组织奖:奖励在竞赛过程中,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4.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组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院校限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教师。
5.突出贡献奖:奖励对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奖励办法
1.获职工组个人奖第一名的选手,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获奖选手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7号)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3.获得职工组决赛一等奖的选手和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教师纳入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专家师资库,优先向有关机构推荐。
4.获奖选手和单位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刘飞飞 0531-86922252
朱 磊 0531-86109138
邮 箱:ldgxds@163.com
附件: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
2024年7月1日
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