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Quick Navigation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院校: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重要作用,鼓励广大职教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我省职工与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推进职工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省开展职工与职业教育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研究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等文件要求,以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工作,为我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科研贡献。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课题研究工作,按照“工作部署、确定题目、课题立项、调查研究、组织撰写、专家评审、课题结项、公布优秀课题、出版研究成果”等步骤进行。
(二)根据《2023年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重点课题研究指南》提出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分析解决职工与职业教育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研究课题。
(三)课题观点要正确,重点内容突出,语言简明,阐述准确,有数据、例证与分析。课题形式不做统一规定,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四)各单位要成立课题组,确定研究题目,并详细填写课题选题意义和课题实施计划等内容。申报课题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立项申报书用A4卡纸统一样式装订,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协会于3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公布立项课题,课题结题时间为10月20日。
(五)为确保研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主持一个课题;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组成员须控制在8人以内且不少于3人;同一课题此前已在其它厅级及以上机构获准立项的或已发表的,不得再申报本协会课题;院校申报立项课题不超过20项。
(六)获准立项的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进度组织实施研究。课题组不得任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如因特殊情况课题组成员、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需做调整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职教协会批准方为有效。
(七)其它事宜按照《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重点课题管理办法》(鲁职教协字〔2019〕25号)执行。重点课题立项申报相关文件、表格可登陆协会网站(www.sdzjxh.org)下载。
三、组织领导
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重点课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学术专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协会秘书处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作为指导推进职工与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列入重要议程,积极参与,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解决课题研究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课题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6109138、86928082
邮 箱:sdzx11@163.com
地 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省工信厅三号楼)511室
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