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科研成果

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1/13 17:33:01     来源: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院校:
    为充分发挥学术研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大力引导院校和企业加强教科研工作,调动广大职教工作者进行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优秀经验的总结和先进成果的推广。2020年协会继续开展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成果范围
    1. 参评对象: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单位中从事研究、管理、教育、培训、咨询、信息、技术、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团体和个人。
    2. 成果范围: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近两年内撰写的论文、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研究课题、教材(教案)、专(编)著及其它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
    二、参评成果要求
    科研成果要紧密结合工作需要,体现创新性、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要有实践指导作用,对全省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有促进和借鉴意义。
    1. 论文:要紧紧围绕当前职工(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及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阐述,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谨、言简意赅。论文附摘要,注明参考文献。
    2. 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研究课题:选题要有前瞻性,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围绕职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系统、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意见和建议。
    3. 教材、教案、讲义、课件及著作:主体内容要反映企业培训、职工(职业)教育等工作,书号、版号、主编等项内容标注齐全;教学课件画面清晰,配有语言解说,并附含作者姓名、课件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文字说明;未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案、讲义、课件等要有单位推荐说明;突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三、评审表彰办法
    评审工作由省职工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选。优秀科研成果设一、二、三等奖项,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励证书,该证书可作为任职资格、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科研单位称号,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四、相关工作要求
    1. 每篇成果的作者,原则上论文、课件独立完成;课题、教材等控制在8人以内。
    2. 每篇成果一式四份、《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份,于2020年9月30日前与有关费用一并报送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协会邮箱。相关表格可登陆省职工教育协会网站下载(www.sdzjxh.org)。
    3. 文稿统一用word文档排版,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标题用黑体二号,A4纸打印并注明页码。
    4. 论文评审费用150元;教材、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研究课题、专题报告、专(编)著和期刊评审费用260元。统一开具协会培训费发票。
    5. 账户信息:
    户  名: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371618000018000407849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汝灵
    电  话:0531-86922252  86928082
    邮  箱:sdzx11@126.com
    地  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504室
 
    附件: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