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
智力支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13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等部门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智力支持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人才智力支持工作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智力支持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蓝色经济区人才智力支持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从蓝色经济区各市情况看,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创新型和高技能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是影响和制约蓝色经济区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蓝色经济区人才智力支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和改进蓝色经济区人才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蓝色经济区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力度,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人才汇聚、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局面,为蓝色经济区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力争使关系蓝色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重点新兴产业与特色优势产业的人才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人才在区域、城乡、产业、不同经济类型间的分布更趋合理,人才资源优势向科技优势、产业优势和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效益明显提高,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加快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加大蓝色经济区高素质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力度
(一)积极造就一大批创新型领军人才。适应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需要,发挥省内高校作用,调整人才培养方向和专业设置,扩大发展海洋经济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着力培养大批紧缺人才。以省内有关重点高校和国家级科研机构为依托,积极做好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围绕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的重点领域,在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创新团队建设等人才工程中,加大对蓝色经济区的优势学科、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政策倾斜,尽快集聚一批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利用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资助出国留学经费开展高层次人才出国留学培养工作,重点选派蓝色经济区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赴海外进修,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他们的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外专局在出国(境)培训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执行、经费资助等方面对蓝色经济区给予重点支持,确保蓝色经济区出国(境)培训项目占全省年度项目的50%以上。
(二)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蓝色经济区产业发展布局需求,大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工作,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到2015年,在蓝色经济区域7市内建成5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20个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各市根据蓝色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相应的市级职教集团。调整优化技工教育专业结构,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争到2015年,蓝色经济区各市至少重点建设1-2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创新培养方式,大力推行“一体化”教学模式、“冠名班”订单培养、企业参股入股创办技工学校等培养模式,为蓝色经济区建设输送高素质劳动力。健全完善首席技师和有突出贡献技师选拔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好各级技术能手评选。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创业载体建设。完善产学研平台体系,支持蓝色经济区新技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快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及博士后站、产学研中心、中试基地、工程中心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重点抓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到2015年,使蓝色经济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达到50个、工作站达到100家,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打造良好平台。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指导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为高校毕业生增强创业能力提供平台。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建设,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为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提供支持。“十二五”期间,精心打造10个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精品基地”。抓好蓝色经济区“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建设,争取用5年时间建设30个蓝色经济区“引智成果示范基地”。有条件的市要加强公共科研平台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要积极搭建资金支持平台,建立创业和风险投融资机制。
三、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积极做好省委、省政府引进海外人才“万人计划”的实施工作,打造蓝色经济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新高地”。实施“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扶持来鲁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尽快实现产业化。做好聘请高水平外国专家来鲁服务工作,大力吸引高层次外国专家到蓝色经济区开展智力服务。加大对蓝色经济区各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支持力度,立项数量和资助项目不低于全省的50%。对符合蓝色经济区发展重点的外国专家项目,省级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将给予倾斜支持。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到蓝色经济区创新创业,有关市可在住房、落户、子女上学、科研经费资助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
四、大规模开展蓝色经济区各类人才培训
(一)实施“蓝色经济1159人才培训工程”。用5年时间,为蓝色经济区培训公务员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5000名、高技能人才9000名。其中,选派500名公务员、500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和1000名高技能人才出国(境)培训。培训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资助和派员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二)提升公务员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为主阵地,对蓝色经济区公务员实施多手段、高质量培训。重点抓好骨干班次培训,省里每年举办5-6期公务员培训班,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公务员领导蓝色经济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分期分批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知名企业进行培训,提升其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重点抓好赴美攻读MBA培训班,每年从蓝色经济区各市公开选拔30名优秀中青年管理人才,派往美国相关大学学习1年,攻读MBA学位,为蓝色经济区培养和储备一批掌握国际先进管理知识的高层次外向型经营管理人才。
(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能力建设。坚持专题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外知名高校培训进修,着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为蓝色经济区建设培养一批创新型专业技术骨干。
(五)增强高技能人才素质和技能。以普通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建设高标准、高科技含量,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围绕提高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力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有计划地选派各类技能人才赴国外培训。
五、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蓝色经济区就业创业
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充分运用各类政府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和培育30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发挥优秀中青年科学家奖励基金在引领博士毕业生就业中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到蓝色经济区创新创业的博士毕业生的支持力度。
六、创新蓝色经济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一)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和协作机制建设。积极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逐步形成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在蓝色经济区建立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和协作机制,加强人才培训、评价、诚信认定等方面的合作,相互承认所出具的各类诚信调查和证书认证。经沿海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资格予以互认。推行蓝色经济区市际间各类人才“柔性”流动和无障碍流动。积极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新机制。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和协作机制的作用,蓝色经济区各市可建立“轮值”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和探讨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涉及人才智力服务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坚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将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效益列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重要内容。对成果转化效益显著的科研人员可以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蓝色经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暂无岗位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特设岗位。
(三)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以凝聚创新人才,建立蓝色经济区人才“高地”为目标,改革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行重奖。对在蓝色经济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外国专家,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蓝色经济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积极探索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允许企事业单位高层次科技人才兼职兼薪,以“柔性”方式为蓝色经济区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并根据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或有关规定领取报酬或取得收益分成。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及科技中介机构带科研成果在蓝色经济区转化创业,可按有关规定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相关人员。制定高技能人才使用与激励办法,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工资、津贴、卫生保健、培训、研修等方面逐步提高对所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待遇。
七、加强组织领导
蓝色经济区各市要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作为,主动开展工作。要立足当前,盘活人才资源,充分调动蓝色经济区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围绕蓝色经济区发展重点,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重点产业人才队伍现状和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蓝色经济区人才工作考核机制,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建立评选表彰制度,对于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以政府名义每三年表彰奖励一次。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为蓝色经济区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主题词:人事 意见 通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