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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会,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我省劳动关系三方“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充分发挥劳动关系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支熟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劳动关系实务操作技能,善于处理和应对各类疑难复杂问题的专业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山东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竞赛时间
2023年8月-1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山东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职工组)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组)
协办单位: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融发集团、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东营职业学院
为确保大赛的顺利举办,成立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四、参赛人员及条件
竞赛设职工组、学生组,分设个人赛和团队赛,决赛现场产生相应奖项。
(一)个人赛
1.职工组:企业中从事人事、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职工;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2.学生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职业指导与服务等专业的在校生。
3.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二)团队赛
1.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
2.团队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或本校学生。
3.单位进入决赛的选手不少于3人。
五、赛制和流程
(一)职工组
1.竞赛赛制
竞赛分选拔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选拔赛由各单位按照竞赛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复赛、决赛由竞赛办公室统一组织。
2.竞赛流程
第一阶段:选拔赛阶段。8月竞赛办公室发布竞赛信息,官方发布平台为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官网(www.sdzjxh.org)。参赛单位按照竞赛内容和竞赛办公室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选拔,确定参加复赛选手,于8月23日前将《第二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至竞赛办公室邮箱。
第二阶段:复赛阶段。8月-9月竞赛办公室组织复赛。复赛采取理论考试(成绩占比30%)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比70%)方式分期分批进行,根据得分排名确定本批次进入决赛的选手。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10月-11月竞赛办公室现场组织决赛。决赛采取分组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依据得分排名,分别确定各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选手进行排位赛,决出一等奖名次。本单位参加个人赛决赛的前3名选手形成一个比赛团队,团队赛得分为选手个人赛决赛得分相加。
(二)学生组
1.竞赛赛制
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各院校按照竞赛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决赛由竞赛办公室统一组织。
2.竞赛流程
第一阶段:选拔赛阶段。8月竞赛办公室发布竞赛信息,官方发布平台为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官网(www.sdzjxh.org)。参赛院校按照竞赛内容和竞赛办公室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选拔,确定参加决赛选手,于9月20日前将《第二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至竞赛办公室邮箱。
第二阶段:决赛阶段。10月-11月竞赛办公室现场组织决赛。决赛采取分组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依据得分排名,分别确定出各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选手进行排位赛,决出一等奖名次。本校参加个人赛决赛的前3名选手形成一个比赛团队,团队赛得分为选手个人赛决赛得分相加。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团队奖、组织奖、指导教师奖、突出贡献奖五个奖项。
1.个人奖:按参加决赛人数确定,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秀奖占40%。
2.团队奖:根据决赛成绩,决出团队一、二、三等奖。
3.组织奖:奖励在竞赛过程中,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4.指导教师奖:学生组设指导教师奖,每个院校限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教师。
5.突出贡献奖:奖励对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奖励办法
1.获职工组个人奖第一名的选手,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 获奖选手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39 号)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3.获得职工组决赛一等奖的选手和获得指导教师奖的教师纳入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劳动关系协调员人才库,优先向有关机构推荐。
4.获奖选手和单位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刘飞飞 0531-86109138
李晓晨0531-86928082
邮 箱:ldgxds@163.com
地 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3511室
附件:1. 第二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第二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选手(职工组)报名表
3.第二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学生组)报名表
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 山东省总工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