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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Navigation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成立于1985年,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一级社团,省“4A级社会组织”,业务指导部门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组织协调推动全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工作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目前,拥有超过500家的会员单位,覆盖企业、院校等多个领域。
一、协会根本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与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坚持为企业、院校和会员单位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服务。
二、协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职工与职业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开展职工与职业教育的工作规划,为政府制定职工与职业教育政策提供决策意见建议;
(二)组织开展职工与职业教育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会员范围内开展优秀研究成果的评选,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为职工教育与职业培训提供师资、教材、咨询和有关技术服务;面向社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等;
(四)推动产教融合,促进企业与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校企合作办学、共建专业、联合培养实用型人才牵线搭桥等;
(五)举办或组织经验座谈会、学术交流会、研讨会、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总结推广职工与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智力引进及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七)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有关书籍、刊物等资料;
(八)审批和发展协会会员,向政府和职能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合理合法的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职工与职业教育工作者提供优质服务;
(九)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任务,承接政府转移服务、购买服务、第三方服务等。
三、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职工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发挥智库作用,高质量开展理论研究,高效率促进成果转化;以提升我省职业技能人才水平为目标,面向社会规范开展职业培训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扎实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挥平台作用,推动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创新培训机制、形式、内容,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开展适应性短期培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以党建促会建,优化协会自身建设;以培养选拔行业职业技能人才为目的,科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与山东省总工会共同主办山东省职工培训(职业培训师)职业技能竞赛、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山东省招聘师职业技能竞赛。协会工作得到省工信、人社等部门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省民政厅、省社科联等有关部门的表彰。
当前,协会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开新局”的工作部署,聚焦提品质、铸品牌、优服务,力求在课题研究上取得新突破,在成果转化上实现新实效,在培训竞赛上展现新成效,在产学研用融合上追求新质量,在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高。我们坚信,只有不断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融合发展,才能为我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在未来的发展中,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新质生产力与职工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实干精神,以奋勇争先、事干一流的工作状态,以尽职尽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